中国作为全球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对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日益重视。在《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框架下,中国结合本国实际,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GHS实施体系,其中对于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以下简称“应急咨询电话”)的要求就是重要一项,体现了中国在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严格要求。本文将结合中国GHS实施中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的法规要求,提出企业合规建议,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一、
法规要求
中国的GHS实施主要基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以及一系列GHS相关国家标准,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法规框架。
在联合国GHS制度中,虽然要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中应提供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但并未强制规定应24小时开通,仅要求“如果该号码的应急服务有任何限制,应详细说明”。相比之下,中国的要求更为严格,明确规定对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且对于进口的化学品,至少应有一家中国境内的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
中国关于应急咨询电话的核心法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该条例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我国关于SDS及安全标签的强制性使用要求,为应急咨询电话的要求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53号令):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的国内固定服务电话提供应急咨询服务。对于无法自行提供应急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当委托登记机构代理,但责任主体仍为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进口代理商、登记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应急咨询服务。
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上至少应标明一家中国境内的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
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作为GB/T 16483的配套标准,详细规定了对应急咨询电话的具体要求:应急咨询电话的提供方可以是化学品供应商(生产商)、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或者针对进口化学品,至少有一家在中国境内的服务提供方。
二、
企业合规建议
基于以上的法规要求,需要明确的是,化学品的SDS和安全标签是应急咨询电话发挥作用的主要载体。对于所有化学品,原则上都建议按照相关国标(GB/T 16483和GB/T 17519)编写SDS,而对于有GHS危害性分类的化学品,还同时需要编制符合要求的安全标签。对于危险化学品,是必须要提供SDS和安全标签的,进而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所以企业首先要针对不同的化学品,区分应对。
此外,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品种及危害性分类等情况,对自行设立和委托代理服务的成本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后,再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服务形式。
最后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中国的应急咨询电话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略有区别,企业一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化学品本身的危害性情况,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在化学品的SDS和安全标签中提供符合要求的应急咨询电话,以避免遇到问题而影响正常的生产和进出口等活动。
长期以来,CNCIC一直致力于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优质的GHS(化学品GHS危害性分类、SDS和安全标签编制等)、24h应急咨询/代理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合规服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法规知识储备,我们愿意与您共同探讨,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联系人:梁凤焦
联系电话:010-64422062
邮箱:liangfj@cnc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