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电话:400-890-0699
新闻资讯

你的SDS准备好了吗?

时间:2020-11-04 来源:CNCIC

为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推动对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2020年11月3日,应急管理部下发了“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扎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排查评估,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政策引导、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通知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包括以下三类

一、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等四项内容。

二、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包括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试生产期间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相关的17项内容。

三、限期改正类,包括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重大危险源以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安全操控等14项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在限期改正类中列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这项内容,也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第十五条的要求,但目前对于SDS的监管力度可能并不很大,相信这个通知下发后,企业就不得不考虑做针对性的合规准备,如果企业还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符合要求的SDS,现在是时候抓紧准备起来了,争取较小成本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多年以来,CNCIC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GHS的合规服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法规知识储备,我们的核心服务内容之一就是为企业编制符合要求的SDS和安全标签,如果您有关于GHS的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点击阅读原文: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2011/t20201103_3712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