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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VOCs)我们要关注什么?

时间:2020-08-04 来源:CNCIC

近期我国集中出台了一些新国标,针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了限量规定。很多企业没有理清相关政策及新国标要求,我们希望通过本文,对相关政策背景,新国标规定事项进行简单梳理,并对新国标的关注事项给出建议,希望能给企业在应对VOCs的问题上有所启发。

1 有关政策文件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蓝天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指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针对重点区域范围,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为了彻底贯彻落实该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控制质量,2019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主要考虑到有机溶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造成源头控制力度不足,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治污设施简易低效,运行管理不规范及监测监控不到位等问题,要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对石化行业、化工行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油品储运销、工业园区和产业圈VOCs进行综合治理。并对如何实施保障进行详细规定。

时隔2年,2020年6月2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计划”),旨在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切实提升VOCs治理能力,实现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攻坚方案中还制定了排查、检查、监测监控等执法行动计划,切实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治理改善目标任务。

2 有关标准

为了加强对 VOCs 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2019年5月24日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各地扎实推进型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新标准。2020年3月4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7项国家标准。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新标准详见表1

表1 2020年颁布涉及VOCs限量的新国标

表1

除了上述新国标,《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标准》(GB37824-2019),于2019年5月24日发布,规定了这几个行业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国标,而且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该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年12月31日发布《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8469-2019)和《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8468-2019),新标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企业在生产、销售、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对于京津冀区域内建筑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还须满足《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制标准》(DB11/3005-2017)的地方标准。

3 应对建议

上述集中印发的国标和地方标准都是强制性标准,蓝天保卫战是一场必胜之战,全国各地都在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了更好让企业产品符合上述标准,建议企业提前做出应对。

1. 对企业自身产品进行检测,看是否满足新标准中有害物质(含VOCs)的限量要求;如果不符合新标准的要求,需及时改进工艺或者配方,做好源头绿色替代,为产品商业计划铺平道路。

2. 采用先进生产、加工使用工艺,减少无组织排放,从生产、使用、储运等各环节满足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采用高效治污设施,提高VOCs治理效率。为提前应对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做好准备。

3. 如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不同行业的有害物质(含VOCs)限量值适用于不同的国标,在委托检测时,首先要明确委托物质的用途,以便采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测试方法进行检测。

(2)由于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的不同,标准中可能对VOC限值不同;除了对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限制外,可能对其他的有害物质含量也有限量值要求,请一并注意委托检测。

(3)由于检测产品VOCs含量不一样,可能采用的仪器会有不同,在委托检测时,最好对委托产品的VOCs浓度有一个预估值,以防由于仪器或者采用分析方法有误而导致测试结果偏离实际值。如果不能提供预估值,请提前告知实验室,以便实验室采取措施进行预判,从而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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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关于VOCs方面的问题,欢迎和我们联系:童志勇,010-64420776,tongzy@cnc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