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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 15603)公开征求意见啦

时间:2020-04-03 来源:CNCIC产品注册合规

2020年3月27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油品罐区安全管理规范》《氰化物安全管理规范》《加油(气)站油(气)储存罐体阻隔防爆技术要求》《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等五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28日。

《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是对现行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修订,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装卸搬运与堆码、入库作业、在库管理、出库作业、劳动保护、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储罐储存,实验室中危险化学品储存。

修订后的新标准对标准名称、术语定义、章节以及附件都进行了修改调整,标准名称由《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修改为《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修订后的标准共有11个章节: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4章基本要求、第5章安全管理、第6章搬运装卸与堆码、第7章入库作业、第8章在库管理、第9章出库作业、第10章劳动保护、第11章事故应急处理,并对其标题重新进行了命名。新增加了“第5章安全管理”、“第10章劳动保护”、“第11章事故应急处理”3个章节,因为“安全管理”是危化品储存的重中之重,是防止事故发生,保证人身、物品、设备安全的必要条件;“劳动保护”是仓储作业人员个体保护的必要条件;“事故应急处理”是仓储作业人员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知识,补充了这三个章节使标准的内容更加完善。

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将附录调整为五个,分别是:

附录A 《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表》(规范性附录),系原标准的附录A《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禁忌物配置表》的内容进行调整与更名,并改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B 《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温湿度条件》(资料性附录),重点是温湿度控制的要求。

附录C 《部分危险化学品灭火方法》(资料性附录),系对灭火方法的整合与补充。

附录D 《部分毒害性危险化学品中毒急救方法》(资料性附录),系对中毒急救的补充。

附录E 《部分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个体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资料性附录),是对个人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的修改与补充。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hd/zqyj/202003/t20200327_346192.shtml